关于请示在有关省市查处生产、销售
仿冒济南东风制药厂生产的“新肤螨灵霜”
包装、装潢产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函
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函[2000]7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: 济南东风制药厂生产的“新肤螨灵霜”是由青岛医学院曲魁遵教授研制的杀螨护肤产品,于1986年以化妆品的方式进行试生产销售,该厂经过不断改进工艺配方和临床试验,证明该产品具有较好的疗效作用,并于1991年8月1日由山东省卫生厅批准以健字号药品进行生产经营。“新肤螨灵霜”正式投产后,以其较好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赢得了消费者的欢迎,该产品先后获得中国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金奖、中国优质保健产品金奖,1993年8月被国家科委等五部门评为国家级新产品,该产品使用的“扬帆”牌商标也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。
近来济南东风制药厂发现江苏肤美灵化妆品总厂仿冒其它产品包装、装潢,以相同的产品名称生产化妆品,并销售到江苏、河南、北京、天津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甘肃、新疆、宁夏、安徽、陕西、贵州、河北、内蒙古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、广西等省、市,不但影响了济南东风制药厂的市场销售,侵害了企业信誉和商品声誉,给该厂造成巨大损失,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。 由于该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到江苏等23个省或市,范围比较广,为了及时制止江苏肤美灵化妆品总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尽量减少对企业的侵害,请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发文通知有关省市,请兄弟省市协助对该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,济南市东风制药厂将积极提供情况,协助做好查处工作。 附件:济南市东风制药厂投诉报告及相关资料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 二000年五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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